盈易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
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聂国春)网络消费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较大便利盈易点盈易点盈易点,已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方式。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,最高人民法院6月16日发布5起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。
承诺“假一赔十”应依约履行
张某某网店的直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(系大叶紫檀)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,并承诺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。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花1000元购买了手串1件。收到手串后,侯某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,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1万元。
审理法院认为,直播人员在直播营销中的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宣传承诺构成其与侯某买卖合同的内容,该内容对张某某具有约束力。张某某交付给侯某的手串不符合约定,“假一赔十”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,但张某某应当履行。最终判决:张某某赔偿侯某1万元。
最高法院指出,网络直播营销具有“即时互动+场景化”的优势,但实践中容易出现虚假宣传、“货不对板”问题。主播人员在直播时向消费者作出高于法定标准赔偿承诺,容易增强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信赖,影响其消费决策,促使消费者消费。当商品品质与承诺不符时,应予赔偿。虽然经营者作出的承诺高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三倍赔偿标准,但该承诺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,经营者应依约履行。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,通过充分保护个体消费者权利,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。
排除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应合理合法盈易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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